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趙穎
5月28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頒布四周年之際,由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聯合主辦的民法典高峰論壇在中國人民大學舉辦。
來自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民法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全面依法治國研究中心,以及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軍事科學院軍事法制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等十余家科研院所的專家學者出席論壇。論壇由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姚輝主持。
圖為論壇現場。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民法室主任黃薇表示,民法典開啟了我國法典編纂的先河,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義。民法典頒布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和常委會機關黨組的領導下,做了7個方面的工作,確保民法典的貫徹實施:第一,全面總結民法典編纂的13個方面的重要經驗,為其他立法領域的法典編纂工作提供有益參考和借鑒;第二,積極推動有關方面開展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司法解釋的清理工作;第三,認真做好民法典相關司法解釋征求意見的研究把關工作;第四,加強民法典相關領域法規(guī)的備案審查工作;第五,加強對相關立法修法工作的研究;第六,積極關注與民法典有關的新興領域問題,做好研究工作;第七,積極參與民法典的宣傳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陳宜芳表示,民法典作為一部固根本、穩(wěn)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全面總結了黨執(zhí)政以來處理民事問題的工作經驗和14億中國人民的生活經驗。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積極有序推動民法典正確、統一實施,加強民生司法保障,完成涉民法典司法解釋清理工作,穩(wěn)妥、全面實施民法典,依法審理民事案件,逐步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全面準確實施民法典是民生司法的規(guī)則導向,為在民事審判中更好地貫徹實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始終堅持人民性,做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始終堅持實踐性,推動提升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水平;始終堅持時代性,捍衛(wèi)數字時代公平正義。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將繼續(xù)發(fā)揮民事審判職能作用,展現時代擔當,為開創(chuàng)新時代民事審判工作新局面貢獻力量。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廳廳長馮小光表示,民法典對于檢察工作起到重要推動作用。民法典的體系化思維為四大檢察融合發(fā)展產生推動和促進作用,民法典的頒布化解了部分法律、司法解釋間的沖突,虛假訴訟案件數量明顯減少。
司法部全面依法治國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富成表示,民法典的編纂與實施是我國民事立法發(fā)展的重要里程碑,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他選取了大規(guī)模侵權事件行政調處和城市小區(qū)停車難問題等3個小故事,闡釋了行政機關在貫徹落實民法典過程中發(fā)揮的重要作用。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一級教授王利明表示,民法典的頒布實現了幾代民法學人的夢想,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依法治國的一項重大成果。我們要加快推進建構中國自主的民法學知識體系,堅持自立自信,以民法典為基礎建構中國自主的民法學知識體系。王利明強調了民法典的5個方面重要價值:第一,民法典構建的七編制,為民法學體系構建奠定了基礎;第二,民法典人文關懷價值體系充分彰顯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構建中國自主民法學知識體系奠定了價值基礎;第三,民法典構建了以民事權利為中心的私權制度體系,為中國自主民法學知識體系奠定了理念基礎;第四,民法典體現了中國特色、實踐特色與時代特色,回應數字經濟時代之問,為中國自主民法學知識體系奠定了社會基礎;第五,民法典貫徹實施中產生的大量鮮活案例是民法學研究的源頭活水,為中國自主民法學知識體系奠定了實踐基礎。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學術委員會主任、清華大學文科資深教授崔建遠表示,民法典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中的諸多規(guī)范具有重要實踐意義,值得認真學習。他結合民法典、《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若干問題的解釋》具體闡釋了法律行為解釋的方法,指出應當根據詞句通常含義、個案特殊情形進行解釋,探求妥當的解釋結論。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永軍,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韓世遠,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成,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保玉,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家安,軍事科學院軍事法制研究院總體室主任、副研究員楊震,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馮玨,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周友軍,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廳辦公室主任滕艷軍等與會專家學者立足中國國情、直面現實問題,圍繞民法典的貫徹落實展開了深入而系統的討論。
編輯:李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