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馳
近日,《天津市普法責任清單(第二次修訂)》印發(fā)。新修訂的普法責任清單形成五大項“共性普法責任清單”和105家單位“個性普法責任清單”相銜接的清單體系。
“共性普法責任清單”針對所有普法責任主體提出要求,突出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把學習掌握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首要任務和必修課程,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入腦入心、走深走實;突出學習宣傳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深入學習宣傳民法典,學習宣傳黨內法規(guī),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天津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相關規(guī)定,為全市普法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政治保證。“個性普法責任清單”立足105家單位的職責職能,聚焦黨委政府工作大局和社會關注、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以及圍繞推進高質量發(fā)展和社會治理現(xiàn)代化新要求,明確與本部門工作密切相關的重點法律法規(guī)和普法重點內容,為普法工作劃定“責任田”,使“誰執(zhí)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架構更完整,覆蓋更全面。
編輯:王瑞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