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社發(fā)現(xiàn)有社會人員假冒本社記者身份,以采訪為由,企圖行詐騙、敲詐勒索之事,嚴重損害本社聲譽及公眾利益。為維護正常新聞秩序,現(xiàn)嚴正聲明如下:
1.本社記者(含《法治日報》、《法治周末》、《法制文萃報》、《法制與新聞》雜志、《法人》雜志記者)開展采訪工作時,將主動出示由國家新聞出版署統(tǒng)一核發(fā)的新聞記者證,無此證件者均非本社在職記者。
2.任何社會人員不得以本社名義,冒用本社記者身份從事采訪、調(diào)研等活動,否則本社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遇到疑似假冒本社記者的情況,可登錄中國記者網(wǎng)(網(wǎng)址:https://press.nppa.gov.cn/)核實。若確認對方為假冒本社的假媒體、假記者,建議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同時與本社取得聯(lián)系,本社將全力配合。
舉報郵箱:fzrbxf@legaldaily.com.cn
特此聲明。
法治日報社辦公室
2025年9月18日
編輯:邢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