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翟小功
□ 通訊員 楊慧
近日,依據海南省萬寧市人民檢察院出具的《觀護幫教報告》,江蘇省鹽城市鹽都區(qū)人民檢察院對李某正式作出不起訴決定和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決定,這是萬寧市人民檢察院首例異地協作幫教考察成功獲不起訴案。
2020年8月至9月期間,李某利用手機詐騙被害人人民幣11000元。因其作案時系未成年人,并具有悔罪表現,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表示愿意賠償被害人損失,鹽城市鹽都區(qū)檢察院對李某作附條件不起訴決定,考驗期為6個月。
考慮到李某的常住地、就讀學校及父母所在地均在海南省萬寧市,2021年8月,鹽都區(qū)檢察院委托萬寧市檢察院對李某進行跨省異地協作幫教。
為進一步了解李某的情況,萬寧市檢察院承辦檢察官與李某及其父母進行了深入的交流。經了解,李某的父親是殘疾人,李某從小便覺得自卑,為了不被別人欺負,小學就開始文身并經常逃課。
針對李某的具體情況,萬寧市檢察院聯合司法社工制定了個性化的幫教計劃,并邀請專門的心理咨詢師為李某作心理疏導和心理干預,幫助他樂觀面對生活。
在整個幫教期間,萬寧市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和司法社工定期聯系李某及其母親。在檢察官、司法社工和其母親的共同引導下,李某表現比較優(yōu)秀,利用暑假時間獲得機動車駕駛證(考取時已成年),每月主動發(fā)思想匯報給司法社工,積極主動學習法律知識。
在今年3月5日學雷鋒紀念日中,李某積極參加志愿服務活動,熱情幫助他人,性格也變得較為開朗健談??疾炱跐M時,李某表示將努力考上大學,做一名對社會有用的人。其母親也深受影響,表示志愿加入社工隊伍,去幫助和他們有類似經歷的人。
在給李某出具的幫教報告中,萬寧市檢察院給出了“根據為期6個月的幫教,被考察人各項服務目標都有了明顯變化,可以考慮不予起訴”的建議,鹽都區(qū)檢察院據此對李某正式作出不起訴決定。
據介紹,異地協作幫教不僅破解了涉罪未成年人異地幫教這一難題,最大限度地實現了對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針,還使得家庭監(jiān)護教育不再缺席,最終達到更好的教育和挽救效果,使涉罪未成年人重獲新生。
編輯:梁成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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