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迎紅
7月15日,貴州省紀委監(jiān)委網站發(fā)布《貴州省監(jiān)察委員會關于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提到強力整治中小學“校園餐”突出問題,報告點名提到了兩名涉案官員:重點查處貴州蔬菜集團原董事長張文貴幫助他人參與“營養(yǎng)餐”食材配送;惠水縣委原書記鄭紹峰授意拆借挪用“校園餐”資金等典型案件。(7月17日《中國新聞周刊》)
小食堂是反映大社會的一扇窗口。校園餐是否安全、是否夠營養(yǎng),一直都是社會公眾關注的焦點。但有一些干部對校園餐動起了“歪心思”,想方設法從孩子口中“奪食”“揩油”。本案中,鄭紹峰在任上拆借挪用“校園餐”資金,在學生“口中食”上動腦筋,專門成立一家平臺公司“管理”供餐民營企業(yè)。名為管理,實際上不僅不管,反而多次拆借挪用校園餐項目專項資金,先后共計挪用1400余萬元,導致校園餐正常的供應鏈條受到無端破壞。
從公開報道來看,打學生伙食費主意的貪腐案例時常見諸報端。一些不法分子把貪婪之手伸向孩子們的飯碗,將學生伙食費當成了私人“提款機”,虛報采購數(shù)量、勾結供應商抬價、截留補助等,腐敗手段可謂五花八門。山西省臨汾市汾西縣第二中學原校長趙孟鎖既利用制度漏洞截留學校膳食資金,又通過其弟弟作為“白手套”虛列套取食材費420多萬元;某地一鄉(xiāng)鎮(zhèn)初中校方負責人被查出侵吞食堂資金,從平均每頓7元的午餐費或晚餐費中,硬生生摳出2元多流入自己的口袋,致學生“因飯菜太差晚上常常餓醒”。諸如此類的消息多次引發(fā)廣泛關注,觸目驚心、令人痛心。
都說“再苦不能苦孩子”。不法分子將餐費視作權力尋租、隨意挪用的“唐僧肉”,填飽的是“害群之馬”和校園蛀蟲的肚子,侵蝕的卻是學生的健康和社會公平正義。對于此類貪腐行為,比起事后的追責和輿論的口誅筆伐,更為關鍵的是做好事前預防和干預,以更嚴格的手段防微杜漸,消除滋生腐敗的溫床。
不少業(yè)內人士建議,盡快為校園餐立法,對學生營養(yǎng)午餐標準、學校午餐供應與管理進行規(guī)范與約束,厘清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的職責。如何立好規(guī)矩,需認真探討。除此之外,還要拓寬監(jiān)管渠道。比如,在專業(yè)監(jiān)督方面,委托第三方審計機構對食堂賬目進行年度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向社會公開;優(yōu)化“校園餐”舉報獎勵機制,邀請師生和家長、媒體人士作為社會監(jiān)督員,參與學校的日常檢查;引入更多技術手段來加強日常賬目監(jiān)管,堵住“跑冒滴漏”的可能。
陶行知先生曾說:“辦學校是要從廚房、飯廳辦起的?!焙⒆釉趯W校吃得好不好,是關乎育人的大事。無論如何,學校食堂都不能成為某些人的“搖錢樹”。
編輯: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