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制網(wǎng) 車海星
【輿情綜述】
12月1日,據(jù)紅星新聞報道,今年9月,四川樂山的杜鵬準備應聘一份保安工作,前往當?shù)馗咝屡沙鏊_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時發(fā)現(xiàn),2012年他曾在四川廣安華鎣市“涉嫌非法經(jīng)營罪被取保候審”,但其從未去過華鎣。對此,華鎣警方承認當初錄入信息有誤。為了撤銷錯誤的犯罪記錄,杜鵬奔走等待近兩個月遲遲未果,11月16日,在其準備前往廣安繼續(xù)交涉的前一天,杜鵬突然離開了人世。
對于杜鵬的死因,其妻提供的一份與高新派出所負責人的對話錄音顯示,根據(jù)法醫(yī)相關鑒定,杜鵬患有高血壓,可能因“犯罪記錄”遲遲沒有撤銷而情緒激動,導致意外死亡。同時,錄音文件還提到,華鎣警方認為是樂山高新派出所沒有發(fā)公函導致記錄一直未撤銷,但樂山警方認為已將事件詳情告知華鎣警方。此外,報道指出,在杜鵬家屬向華鎣警方討說法的時候,華鎣警方先是表示,取保候審系統(tǒng)中的記錄需要省一級進行刪除,因此需要等一段時間。但華鎣警方當天晚間表示,杜鵬的違法信息已全部刪除。鑒于此,杜鵬家屬對華鎣警方當年不及時撤銷錯誤信息的做法產(chǎn)生質疑。
該事件經(jīng)媒體報道后,迅速引發(fā)輿論關注,輿論普遍對華鎣警方的做法表示不滿。其中,多數(shù)網(wǎng)民認為這突出反映了一些基層民警責任心低下,呼吁盡快啟動問責機制?!吨袊嗄陥蟆贰缎戮﹫蟆返让襟w評論也認為,當下時有發(fā)生的“被犯罪”事件,本就是讓當事人為公共部門失誤擔責,在此情況下,應當有錯就糾,同時,上級機關需要對錯誤犯罪記錄的拖延撤銷和杜鵬意外去世之間的關系作出權威界定,并據(jù)此追究相關責任。
12月4日晚,華鎣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發(fā)布情況通報稱,該局在展開調查后,對此事件中5名相關責任人進行停職調查處理,其中2人被移交紀委監(jiān)委處理,3人接受組織處理。通報還表示,11月25日,該局委派常務副局長當面向杜鵬親屬賠禮道歉。對于這一回應,網(wǎng)民普遍表示支持,并希望能在全國范圍內形成“被犯罪”問題的常態(tài)化糾錯機制。截至12月5日12時,事件相關新聞量168篇,相關微博254條,微信公眾號文章142篇。
【輿情點評】
從個案輿情處置的角度來看,華鎣警方面對輿情不回避,在輿情爆發(fā)后第四天就通報了最終處置結果,其應對速度和態(tài)度值得肯定。但是,輿情與實情之間存在相輔相成的關系,涉事公安機關的輿情工作并不能掩蓋此前實體工作上的種種問題。在輿論看來,既然杜鵬家屬討說法后公安機關當晚就能將錯誤信息刪除,相關人員追責也迅速到位,為何此前杜鵬奔波兩月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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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閱讀請參見《政法輿情》2019年第44期)
編輯:王千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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