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華昱(12022519890822009X):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天津分中心起訴你信用卡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2025)津0103民初11582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dá)。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區(qū)人民法院
趙華昱(12022519890822009X):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天津分中心起訴你信用卡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2025)津0103民初11582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dá)。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區(qū)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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