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友文:本院受理上訴人貴州同益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陳爽、原審被告鮑友文、貴州方程建筑總公司合同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因鮑友文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4)黔23民終1213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鮑友文:本院受理上訴人貴州同益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陳爽、原審被告鮑友文、貴州方程建筑總公司合同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因鮑友文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4)黔23民終1213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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