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清海:本院受理原告聶海輝與被告康清海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案號(2025)閩0521民初46號?,F(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案號(2025)閩0521民初46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nèi)來本院領(lǐng)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福建省惠安縣人民法院
康清海:本院受理原告聶海輝與被告康清海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案號(2025)閩0521民初46號?,F(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案號(2025)閩0521民初46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nèi)來本院領(lǐng)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福建省惠安縣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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